第八章 生死庭辩队
张烨王天琳
第一辩手1·王牌庭辩队
孙亦雄的辩护词不但让起诉方的天琳和崔隽露出了吃惊的神情,就连包括我在内的全场师生都被他的话吓住了。表情最夸张的是场上的苏可,她除了紧张外,剩下的是愕然。
庭辩队,真的有那么恐怖?
打从这一期的《蓝天之梦》发布那天起,我就只听说过校园法庭是很优秀的,庭辩队是很光荣的,从没有想过庭辩队之间还会有那么复杂的摩擦。按理说他这条理由一点也不莫明其妙,反而十分有力。就算这只是孙亦雄的一面之辞,或是孙亦雄夸大了事实,但我想无论如何,个别的庭辩队摩擦案例肯定还是有的。
等会辩护方该不会举出一些很骇人听闻的庭辩队丑事来作为证据吧。
如果真是这样可不太妙了。万一蔡聋子他们参考了辩护方的证据后,觉得成立庭辩队过于危险,会很容易给予否定判决的啊。
这时我发现辩护方三位的神色很是满意。想必他们是看见了审判团里有人皱起了眉头,或是看见了起诉方的几位在犯愁。
是啊,即使是天琳也会犯愁的吧。
偏头一看,天琳居然在和崔隽嘻嘻哈哈地聊天!我说你们也太嚣张了吧,开庭前没做什么准备就算了,现在对方已经充分地展示出了他们的思路,你们还不以为然吗!?
斯文说他觉得那两人是在嘻嘻哈哈讨论对策。我敢肯定绝对不是,你看天琳那一脸自信满满的样子,再看她的辫子跳得多么欢快,然后你看崔隽手里的笔转得那么悠闲,能是在讨论对策吗?在讨论今天获胜后如何庆祝还差不多。
起诉方丝毫不担心,难道是对辩护方那条理由早有防备了?不会吧,他们应该不会想到庭辩队存在着诸多问题的。他们应该是认为对方只有那么唯一一条理由,只要推翻掉就能赢了,所以觉得相当轻松吧。
终于马瞪眼宣布:“下面进入庭辩。请起诉方先发言。”
就看看他们怎么办吧。
在天琳和崔隽讨论了两句后,崔隽拿起话筒起身发话了。他这次的发音十分温柔,根本不像是在辩论:“在听了辩护方的辩护词后,我想对方想说的就是上个月在七中门口发生的集体斗殴事件,要么就是云大附中和二中之间越闹越大,最后交到社会法庭上审理的案件。这两个事件虽然都满严重的,但多多少少也就两件,属于极个别情况。所以不能拿这两件事来作为衡量庭辩队质量的标准。除非你们还有更多的、大家都没听说过事例,可以说来听听。”
然后崔隽坐下了。不知道他是事先调查过这些事件,还是因为事件沸沸扬扬早就全市皆知了呢。总之他并没有出示什么证据或传唤证人,因为那些都是留着等对方做的。在他的发言中,明显运用了辩论里先声夺人的技巧。
他把握住先发言的优势,率先提出“七中斗殴事件”以及“云大附中和二中事件”两件看似最大的劣事,然后说明这两个案件属于极个别,提出来也没意义。这时如果对方还拿这两件事情来说,力度就明显不足了,因为崔隽早就反驳过了。
就是说,这两件最大的劣事已被崔隽的第一句发言直接封杀。好样的。
虽然我认为对方一定还掌握着有力的新案例,但他们似乎仍然不愿意放弃眼前这两个案例。
“这么说你也知道那两件事情的严重了?”对方的高瞻嗖地站了起来,“虽然只有两件事,‘两’这个数看起来不大,但是我们要考虑,校园法庭在云起市才流行多久!半年,不,三四个月都不到。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发生了两起大事,还不多吗!?”
他说的很有道理。事件确实不该只看多寡,更要看频率。
崔隽起身说道:“反对!短时间发生两件又如何。一个公路拐角一天内就有可能发生上百起事故,也有可能一起事故都不发生,为什么?关键取决于当天车流量的大小。云起市的高中短时间内已有近百支庭辩队,只有三支队伍发生了问题,这有什么不妥吗!?如果云起市有一万支庭辩队,一个月内发生两百件问题都属于正常范围!”
他们说的一个比一个有理,我觉得现在是崔隽占据上风。想不到崔隽面对在一对一辩论中几乎没有输过的高瞻,逻辑还是那么清晰!
“反对!这不是个别现象,这是整个庭辩界风气导致的!几乎每支庭辩队都发生过类似的情形,要我一个个说给大家听吗?”
崔隽回了一句:“要。”
你是想消耗对方的体力吗?
“好!从一中说起。一中共有三支庭辩队,他们的相处十分不合,甚至使得全校分成了三个帮派。他们几乎每天都有庭辩,可惜,大都是自己人和自己人在辩!三中的庭辩队内部就不合,人人都想当主辩,搞得队伍一塌糊涂!四中和五中虽是邻校,但他们的庭辩队每天都吵架……”
“反对!”崔隽说,“口说无凭,请你出示证据!”
“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内容!”
“你说众所周知,但我可认为你说的那些事,这里没一个人听说过!你胡编乱造也要有个限度!”
反正我这个常常上校园法庭官网逛的人也没怎么听说过类似的事情,感觉就是高瞻在单方面吹水而已。
“起诉方反对有效。”马瞪眼说,“请问辩护方,你们的发言有无证据?”
看来连马瞪眼都没听说过。
见高瞻半天没能回话,崔隽轻松地转着笔坐下说:“对不起,这是庭辩,不是普通的辩论。这里是讲究证据的,几位还没适应吧。”
真棒。
果然,崔隽一早就吃准了高瞻没有证据。既然高瞻要说那么多信息,所需准备的证据量就不可能只有辩护方桌上的那么一点点资料,辩护方就算是请证人也至少得请十个八个的。加上高瞻说的都是些小事,就算是真事也很少人知道,更不会有什么刊物刊登出来,几乎就不可能有证据。
这么说,崔隽居然把高瞻给压住了啊!
“起诉方的各位辩友,我们不让你们成立庭辩队,真的是为了你们好。这是师兄师姐对你们的奉劝。你们不接受好意非要淌庭辩队的浑水就算了,但我们不能让好好的实验中学被你们搞坏!”高瞻说。
我怎么觉得这话有点虚伪呢。如果他是真心的,干嘛不直接私下奉劝我们。
“你们要证据是吗?听了我的证据后,我想你们连成立庭辩队的兴趣都没了。”
就是说高瞻还没被压住,还有很可怕的证据?不过一旦辩护方出示证据,那么起诉方也可以针对具体的事情来进行反驳了。这也是起诉方一直等待着的机会,是成败的重点。
高瞻说:“下面我方要讲述一个故事,一支庭辩队毁掉人的一生!请传唤证人,余晓东。”
还能毁坏人的一生?
貌似这类命题我听说过很多呐。比如一克海洛因毁掉人的一生,一套光盘毁掉人的一生,一张邮票毁掉人的一生,甚至一个垃圾桶也能毁掉人的一生。既然连吃饭洗澡都能毁掉人的一生,那还有什么东西不能毁掉人的一生?
我无法想象辩护方将会讲述一个多么惊天动地的事件,但至少他们定会以那个事件作为立足点来说明庭辩队的危害,让审判团员们对庭辩队敬而远之。
这个叫余晓东的证人走上来了。他穿着外校的校服,从他的样貌可以推断他是高二或高三。在辩护方几位相互讨论了一下后,还是决定由高瞻上前发问。
让我听听看是个什么故事吧。
高瞻首先询问:“请问证人的姓名和职业。”
“余晓东,纤云中学高三1班学生,现任纤云庭辩队一辩手。”
纤云中学!?
他们怎么会找来纤云中学的学生作证,而且证人还是一名庭辩队队员。
“余晓东,能不能请你讲述一遍,你们纤云中学的两支庭辩队,在上周发生的恐怖事件。”
还真有恐怖事件!?别吓人好不好。
于是余晓东调整了一下话筒,轻咳了一声,那神态怎么看怎么像是在发表故事会:“在很久很久以前……”
美丽的皇后生下了一名英俊的王子。
斯文瞟了我一眼,难道我又把心里想的说出来了?
“……以前,我校的飞星庭辩队和我们纤云庭辩队的关系就十分恶劣。双方的队员见了面都会互骂,双方的队长更是像世仇一样。从成立初起,两队就非要争个你死我活。就在上周又有了个起诉,双方队长定下规矩:谁输了,谁的庭辩队就要解散。”
这么神奇!
“反对!”
起诉方的崔隽站起身来:“请出示证据。这样的生死庭辩,那一定有签合同吧!如果没有……”
“有。”余晓东拿出一张合同复印件交到马瞪眼手里,马瞪眼看了看说:“没问题。请继续。”
这样的事情还真是相当的江湖恩怨啊。
“可是飞星庭辩队不但实力不如我们,起诉题也对他们很不利,他们知道光明正大地比赛是无法获胜的。于是,他们联合了敌视我们纤云庭辩队的其它各校庭辩队,聚众威胁我们的出场队员,逼我们在那场庭辩上直接认负!他们……他们都巴不得我们纤云庭辩队早点解散!!”
够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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