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请个假草稿勿看明天该

 明风华
    第146章 请个假草稿勿看明天该(1/2)

    近代西方代议制民主中的国会相对于行政机关权力太大,不仅拥有立法权、弹劾权还拥有监察权,常常形成国会专制独裁。为了避免出现”国会独裁“情况,孙中山提出了将立法机关与监察权分立,另设考试院和监察院的理论。

    于是,在民国的政府组织架构中“总统”之下设有五院,分别为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监察院及考试院。权力具体分配是:立法院——立法权、审核权,宪法起草权;司法院——审判权、检察权、宪法解释权;行政院——行政权;监察院——监察权、弹劾权;考试院——考核权、裁撤权。

    这就是“五权分立”理论,也是台湾当局“五权分立”组织架构的历史渊源。

    然而,在今天实际运行过程中其他四权逐渐削弱,立法权逐渐坐大,逐渐走向孙中山先生所担忧的情况“国会专制”。

    监察权、考试权和司法权无法保持政治中立

    原来的监察院委员是由各省市参议会和华侨团体间接选举产生,监察院除了弹劾权以外还拥有拥有司法院和考试院的人事审核权、年度预算审计权,类似美国参议院的角色。

    但是1992年以后,监察院就把人事审核权移交给立法院,只保留审计权。监察院的组成人员也无须经过选举产生,而是行政机构直接任命。

    其主要负责人则领导人提名后再经立法机构投票同意产生。考试院主要负责公务人员(事务官)的录用、培训、铨叙等管理事务,司法院主要负责司法审判和法律解释,而这两个院的主要负责人也是由地区领导人提名立法机构投票同意产生。另外,这三个院的负责人是有任期限制的,为了连任这些院长就会突显自己的政治倾向,附属于某一政党派系。因此,这些监察权、考试权和司法权在行使过程中是无法实现真正的政治中立。

    而“三权分立”的美国,其联邦大法官是终身制的。这就保障联邦大法官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可以不用患得患失,实现政治中立。

    社会“泛政治化”,行政权不断萎缩

    兵部、枢密院、三衙,宋朝军队的职责是泾渭分明的,各个部门的职能是相互独立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宋朝在军事上长期实行分权,使得内部力量外强中干的局面正式成型,甚至有一段时间,当地甚至没有正规的军队,只有边军来维持秩序,权力过于分散,严重影响了军队的战斗力。

    征召制度

    宋廷每年的收入都很高,有充足的资金来支持招兵买马,和前朝的兵员制度不一样,宋朝的征兵制度是通过招募士兵来组建军队,也就是说,他们是一支专门的军队,而不是农业。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宋人的军队素质也在不断的下降,这和宋朝的军队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宋朝军队的管理方式是文臣执掌军队,武将只能在战场上指挥,但又要受文臣制约。

    因为平日里的管理并不严格,所以宋朝的士兵们都将士兵当成了自己的工作。后来,他自己也成了一名强盗,刀口朝里,做着抢劫的勾当,至于逃兵、吃空饷之类的事情,更是屡禁不绝。

    宋朝的士卒,在社会上的地位,要比唐代初期的士卒要低得多,主要是宋朝的士卒,大部分都是世袭的,名声不好,久而久之,士卒的声望就会大打折扣,这就导致了宋朝中叶的军队,在军事上的作用,已经荡然无存。

    三权分立

    在权力的分立上,宋代的文官体系除了在朝堂上实行了分权之外,在军事管理体制上,还包括了三大部分。军需分开,民兵后勤分开,由皇帝来管理。

    没有哪个部门可以调动军队,而要调动军队,首先要经过皇帝的同意。兵部是负责地方武装和军队作战时的后勤,不过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权力,真正掌控军权的是枢密院,而枢密使则是直接对皇帝负责。

    就像是军中的中书省,是皇帝陛下的命令,平时的职责就是调动军队,招募士兵,这是真正的权力机构,但却不需要上战场。

    三衙是一个专门的统领,可以直接参与到战争之中,三衙所负责的兵种也各不相同,他们除了负责战斗之外,还负责士兵的日常训练,但却无法调动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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